中顺洁柔: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来源:中顺洁柔
摘要: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1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1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及董事长、总经理分别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邓冠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邓冠杰先生、刘金锋先生、周启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周启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董晔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60-87883333
传真号码:0760-87885677
邮箱:cs_seven@vip.163.com
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邮政编码:528411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附件:
总经理简历
邓冠彪,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冈比亚共和国永久居留权,大
学本科学历。1999 年起在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任职,曾任中山市中顺
纸业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顺洁柔董事、总经理,2011 年至今担任
公司副董事长,2015 年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兼任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第六届家
庭用纸专业委员会主任, 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生活用纸和纸板分技
术委员会委员。
邓冠彪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为父子关系,与董事兼副总经理邓冠杰先生为兄弟关系。邓氏家族通过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9.17%的股份,通过中顺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0.70%的股份,邓颖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48%的股份,邓冠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25%的股份,邓冠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09%的股份。因此,邓氏家族合计控制公司50.69%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冠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邓冠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副总经理简历
邓冠杰,男,1984年出生,大学本科,2004年至2007年就读于英国牛津布
鲁克斯大学,并获取学士学位;2005年至2007年担任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
公司董事长助理;2008年至2011年2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1年3月至
2012年1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监;2012年2月至2013年3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1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2013年4月起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
邓冠杰先生为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副董事长邓冠彪先生为兄弟关系。邓氏家族通过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9.17%的股份,通过中顺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0.70%的股份,邓颖忠
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48%的股份,邓冠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25%的股份,邓冠
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9%的股份。因此,邓氏家族合计控制公司50.69%的股份,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冠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邓冠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金锋,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EMBA硕士。2005年8月至2008年5月担任APP生活用纸事业部华中大区湖南省
经理;2008年6月至2009年1月担任APP中国生活用纸事业部华中、西北大区
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13年4月担任APP中国生活用纸事业部华中、西北大
区BU运营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5年12月担任APP中国生活用纸事业部中
区VP,其中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兼全国战略品牌营销总经理兼上海元则
胜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营销副总裁,2015年9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刘金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80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与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金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金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周启超,男,1980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先后在香港合基集团、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共事务总监、媒介总监、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17年7月起,先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职务。
周启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93,9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与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启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启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简历(见副总经理周启超先生简历)
财务总监简历
董 晔,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
会计师。2006年起在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任职,曾任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中顺洁柔会计机构负责人,2011年至2014年担任公司董事,2011年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董晔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持有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董晔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董晔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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