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运环保: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来源:盛运环保
摘要: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8-009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盛
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8-009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盛运环保,证券代码:300090)自2017年12月1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12月15日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8日、2017年12月15日、2017年12月22日、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2日、2018年1月9日、2018年1月16日、2018年1月23日、2018年1月30日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36)、《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38)、《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43、2017-14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2018-004、2018-005、2018-006)。
公司原计划于2018年2月1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但鉴于目前各方仍在就具体交易方案及交易细节进行沟通协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尚在有序推进中,公司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8年2月1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为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1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初步确定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新能源相关行业标的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现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次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具体交易方案及交易细节尚在进一步的沟通协商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为准。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与主要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就本次交易达成了初步意向,并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交易方案和交易细节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
4、中介机构名称及工作进展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初步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5、本次交易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以及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事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事项、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本次重组事项。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各方仍在就具体交易方案及交易细节进行沟通协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尚在有序推进中,公司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8年2月1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为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1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
三、承诺事项及后续工作安排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3月1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3月1日开市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决定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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