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海特生物: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 300683 证券简称:海特生物 公告编号:2018-004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

证券代码:  300683       证券简称:海特生物         公告编号:2018-004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8年1月29日,中国铁工建设有限公司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标的企业:珠海经济特区海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本次产权交易已于2017年11月20日经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并于2017年12月28日以网络竞价组织实施。公司以人民币(大写)贰仟零伍万贰仟伍佰元【即:人民币(小写)2005.25万元】取得珠海经济特区海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7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珠海经济特区海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2017年12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珠海经济特区海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本议案涉及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铁工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196649U

    注册地址/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6号中铁工程大厦

    法定代表人:年福兵

    注册资本:218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6年12月15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建筑材料、工程机械及载重汽车零配件、轮胎、高级润滑油类、施工机械设备及以上产品国产化代用品;大型工程机械租赁;修理工程机械及挖掘机;融资租赁;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中国铁工建设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交易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珠海经济特区海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17507469D

    注册地址/住所:珠海市唐家湾镇港湾大道创新四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岳立明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1年12月25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生物制品的研发及相关技术服务;研发、生产和销售自产的Ⅱ类、Ⅲ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

    股东情况:中国铁工建设有限公司持股75%,珠海毛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5%。

    2、交易标的的其他情况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本次交易完成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武汉海特生物           0               0%            750              75%

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铁工建设          750            75%             0               0%

有限公司

珠海毛林投资          250            25%            250              25%

有限责任公司

    4、交易标的的资产状况

    标的企业的全部资产经拥有评估资质的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了以2016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17)第1027号《资产评估报告》。

    5、交易标的财务状况

    珠海经济特区海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8,312,839.92             11,388,119.75

       营业利润                 1,582,300.13               984,278.70

       净利润                    1,405,900.17               566,035.58

       资产总计                 14,708,746.41            13,769,295.56

       负债总计                   275,496.14               772,218.58

    所有者权益总计            14,433,250.27            12,997,076.98

    四、产权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国铁工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6号中铁工程大厦

    法定代表人:年福兵

    转让方经纪会员:北京亚特兰财务顾问股份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特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陈亚

    受让方经纪会员: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一)鉴于:

    1.甲方为依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196649U;

    2.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珠海经济特区海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75%股权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17507469D;

    3.乙方为依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724667038L;

    4.甲方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企业股份;乙方拟收购上述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珠海经济特区海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75%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二)产权转让标的

    2.1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标的企业75%股权。以下均称产权。

    2.2甲方就其持有的转让标的所认缴的出资已经全额缴清;

    2.3转让标的上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产权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产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三)标的企业

    3.1 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珠海经济特区海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是合法

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其75%股权的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 标的企业的全部资产经拥有评估资质的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评估,出具了以2016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17)第1027号《资产评估报告》。

    3.3标的企业已将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资产清单、档案资料、印章印鉴、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文件资料编制《财产及资料清单》。

    3.4甲乙双方在标的企业拥有上述资产及《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各项条款。

  (四)产权转让的前提条件

    4.1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就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在北交所完成公开挂牌和竞价程序。

    4.2 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受让甲方所拥有的转让标的事项,已依法和章程的

规定履行了批准或授权程序。

  (五)产权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2017年11月20日经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挂牌期间产生多个意向受让方,并于2017年12月28日以网络竞价组织实施,由乙方依法作为买受人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六)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6.1转让价格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贰仟零伍万贰仟伍佰元〖即:人民币(小写)2005.25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甲方和北交所的要求支付的保证金,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6.2计价货币

    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6.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签订本合同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七)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7.1本次转让依法应报审批机构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向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并尽最大努力,配合处理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合同及其项下产权交易的批准。

    7.2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北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30个工作日

内,甲方应召集标的企业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并促使标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八)产权交易费用的承担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九)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9.1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

    9.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及北交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9.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产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9.4转让标的未设置任何可能影响产权转让的担保或限制。

  (十)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0.1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违背中国境内的产业政策;

    10.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及北交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10.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受让产权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十一)违约责任

    11.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2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60日内,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逾期付款超过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

    11.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配合乙方办理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的,乙方有权书面要求甲方予以配合,若超过60日甲方仍不予以配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4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产权转让价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甲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应相当于上述未披露或遗漏的资产、债务等事项可能导致的标的企业的损失数额。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2.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2.2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可以解除本合同。

    12.3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报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案。

    五、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也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珠海经济特区海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是中国首批研发、生产体外诊断试剂的高新技术企业,利用细胞培养、杂交瘤及重组表达等技术平台,先后建立了酶免、微生物、胶体金及分子诊断等多种生产线,产品涵盖了优生优育、免疫监测、传染病、遗传病及动物疫病等领域。本次交易可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加快公司外延式发展步伐。

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