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景科技: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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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838415 证券简称:优景科技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上海优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证券代码:838415 证券简称:优景科技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上海优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挂牌公司名称:上海优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 优景科技
股票代码: 838415
信息披露义务人: 范海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国浩路88弄
一致行动人: 柳小惠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国浩路88弄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集合竞价交易
变动日期:2018年1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优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3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14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范海勇、柳小惠
优景科技 指 上海优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优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2018年1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范海勇通过
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
增持上海优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00,000 股,持股比例由增持前的47.08%变
更为48.62%,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增
持前的 83.62%变更为 85.15%的权益变动行
为。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范海勇,董事兼总经理,男,汉族,1979年 11 月出生,中
国 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 7 月―2005年
6 月, 任上港集团外高桥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2005
年 7 月,投资设立上海优景智能化科技有限公司,2005年 7月
―2016年 1 月,任上海优景智能化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 2
月至今,任 股份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柳小惠,董事长兼财务总监,女,汉族,1980年11月出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年7月―2005年
7 月,任深圳中国民航客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助
理;2005年7月,投资设立有限公司,2005年7月―2016年1月,
任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
事长、财务总监。
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柳小惠、范海勇夫妻二人,范海勇、柳小惠为优景科技的一致行动人,范海勇在本次交易前持有公司47.08%的股份,柳小惠在本次交易前持有公司36.54%的股份。截至2018年1月30日,范海勇、柳小惠合计持有公司1,08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3.62%。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 股份名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股) 占优景科技已 限售股份
务人 称 发行股份比例
范海勇 优景科 人民币普 6,120,000 47.08% 4,590,000
技 通股
柳小惠 优景科 人民币普 4,750,000 36.54% 3,525,000
技 通股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10,870,000 83.62% 8,115,000
截至 2018年 1月 30 日本次交易结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所持股
占优景 份 股东持股
信息披 股份种 股份数量 科技已 性质及 变动达到 权益变
露义务 股份名称 类 (股) 发行股 限售股份 性 规定比例 动方式
人 份比例 质变动 的日期
情
况
范海勇 优景科技 人民币 6,320,000 48.62% 4,590,000 增持 2018年1 集合竞
普通股 月30日 价交易
柳小惠 优景科技 人民币 4,750,000 36.54% 3,525,000 不变
普通股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11,070,000 85.15% 8,115,000 2018年1 集合竞
月30日 价交易
三、 是否需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范海勇增持优景科技的流通股200,000 股,
增持股份占优景科技总股本的1.54%。
本次增持后,范海勇及其一致行动人柳小惠合计持有公司
11,07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85.15%。
本次增持股份系根据股东意愿自愿增持,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
除以上转让,无其他一致行动人 2018年 1月 30 日转让股份
情形。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优景科技股票于2016年8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截至 2018年 1月 30日,范海勇持有优景科技
6,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08%。2018年 1月 30日,
范海勇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200,
000 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
一致行动人柳小惠持有优景科技 4,75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6.54%, 柳小惠本次未发生交易。
截至 2018年 1月 30 日,范海勇与其一致行动人柳小惠
合计持有优景科技11,0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1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 转让前信息 权益变动达到 转让后情况
露义务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转让数 受让数 5%整数倍的日 持股数量
人 (股) 例 量(股)量(股)期 (股) 持股比例
范海勇 6,120,000 47.08% 0 200,000 2018-1-30 6,320,000 48.62%
柳小惠 4,750,000 36.54% 0 0 4,750,000 36.54%
合计 10,870,000 83.62% 0 200,000 2018-1-30 11,070,000 85.15%
权益变动期间,交易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股份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情况。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份转让系范海勇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集合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所持有的优景科技流通股,不存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 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范海勇、柳小惠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范海勇、柳小惠
2018年1月31日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
公众公司名称 上海优景智能科技股 公众公司所在地 大团镇永春东路
份有限公司 10号8号楼303
室
股票简称 优景科技 股票代码 8384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范海勇、柳小惠(一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市杨浦区国
行动人) 住所 浩路88弄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无□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 否□ 是否为公众公司 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继承□
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赠与□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本次转让前 范海勇、柳小惠合并持股10,870,000股,
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 占公司总股本83.62%。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200,000股 股变动比例:1.54%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11,07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85.15%
比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侵害挂牌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是□ 否□ 不适用√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范海勇、柳小惠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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