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洪涛股份
摘要: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18年1月30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常年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资产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四川润生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山南市和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鸿威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就公司收购四川新概念教育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进而控制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事宜达成意向性约定。 交易对价暂估人民币5.1亿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审计结果为定价依据,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此次收购的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业绩承诺、交割条件等具体内容,尚须待审计完成后由交易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确定。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实施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签订资产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编号:2018-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黄亚烈先生和易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编号:2018-006)。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
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以拓宽融资渠道。
(一)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及资金需求确定)。
2、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包括365天)。
3、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短期融资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
4、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公司可以在不超过注册金额的额度内多次循环发行短期融资券。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6、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资金用途: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同时,可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应对日趋紧张的信贷压力,实现资金的高效运作。
(二)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障和实现本次短期融资券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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