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789:宁波建工子公司涉及仲裁结果公告
来源:宁波建工
摘要: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18-004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涉及仲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18-004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涉及仲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处于仲裁裁决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案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工程款116,548,758元,利息14,480,000元,窝工
损失9,346,691.7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公司已对涉案项目应收
账款单独计提了坏账准备,如公司收回该项工程款,则本仲裁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较小。
一、本次重大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2014年4 月,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苍
南浙福数码家电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福数码”或“被申请人”)就“浙福数码家电城基桩工程”签订施工协议书,约定本公司在施工图范围内实施土建基桩工程总承包施工。2014年9月,本公司与浙福数码就“浙福数码家电城广场工程”项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本公司进行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施工。相关协议及合同签署后本公司即进场施工。
2015年12月,本公司将与施工总承包及相关配套业务有关的资产、
资质、人员等转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申请人”),遂就该项目与建工集团、浙福数码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由建工集团受让本项目的权利义务。
现因浙福数码拖欠工程款,建工集团作为申请人于2016年1月25
日向温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有关本案件的事实、建工集团请求及其理由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6日披露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涉及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温州仲裁委员会发出的(2016)温仲字第29号裁
决书,对该案件做出了裁决。
二、案件仲裁裁决情况
根据温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本案件主要裁决如下:
1、被申请人浙福数码应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建
工集团支付工程款81,578,245.95元及利息(以80,690,109.86元为基
数,自2015年8月1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月利率1.2%计算)。
2、浙福数码应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建工集团支付窝工
损失2,274,766元。
3、建工集团在上述第一项裁决确定的81,578,245.95元范围内就苍
南浙福数码家电城广场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若浙福数码未按本裁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本次仲裁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公司已对涉案项目应收账款单独计提了坏账准备,如公司收回该项工程款,则本仲裁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较小。
四、备查文件
1、温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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