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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达光电: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摘要: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树立投资者长期持有公司股票的信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树立投资者长期持有公司股票的信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特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第二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分配方式。

    第三条 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未来三年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情况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2.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在符合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4.公司董事会应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的基础上,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下述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第四条 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2.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第五条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修订时亦同。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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