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盛药业: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来源:益盛药业
摘要: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吕桂霞 王哲 毕焱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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