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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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且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义乌分行申请13,000万元长期借款提供7,8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72个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方明
周伟良
金浪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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