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力特:关于控股股东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受让方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宗维海先生、董事殷玉荣女士收到宁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来源:英力特
摘要: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18-004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受让方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宗维海先生、董事殷玉荣女士收到宁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18-004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受让方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宗维海先生、董事殷玉荣女士收到宁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 1月 25 日,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分别收到控股股东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特集团”),股份受让方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锰业”),董事长宗维海先生、董事殷玉荣女士通知:《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1 号),《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2 号),《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宗维海、殷玉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3号),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一、违规事实
公司控股股东英力特集团,自2016年4月起筹划公司控制权转
让事项,后经明确,公司的股份与宁夏英力特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特煤业”)100%的股权进行联合转让。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交所”)挂牌、评审,最终于 2017年1月18日确定天元锰业为公司股份和英力特煤业股权的受让方。
2017年2月4日,天元锰业以英力特煤业下属沙巴台煤矿因政
策原因可能成为无效资产为由,要求调整价款支付的方案。后经协商,2017年 2月 17 日,英力特集团与天元锰业签订涉及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的《股份转让协议》、涉及英力特煤业股权转让事项的《产权交易合同》以及《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直至 2017年5月17日在答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 73 号)时,才披露《补充协议》的签订过程及相关内容。
二、监管措施
(一)英力特集团
英力特集团作为公司控制权的出让方,自2017年2月17日与
天元锰业签订《补充协议》起,直至2017年5月17日在答复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73号)时,才披露《补充协议》的签订过程及相关内容,未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宁夏证监局决定对英力特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天元锰业
天元锰业作为受让方,自2017年2月17日与英力特集团签订
《补充协议》起,直至英力特在2017年5月17日答复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对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2017〕第73号)时,才披露《补充协议》的签订过程及相关内容,未严格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宁夏证监局决定对天元锰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宗维海先生、殷玉荣女士
英力特董事长宗维海在英力特集团中担任党委委员、副总经
理,董事殷玉荣在英力特集团中担任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对违规事实知情,而未能勤勉尽责,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十八条、第五十八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宁夏证监局决定对宗维海先生、殷玉荣女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英力特集团、天元锰业、宗维海先生、殷玉荣女士对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宁夏证监局的要求,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督促各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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