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21:津劝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津劝业
摘要: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津劝业 公告编号:2018-003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变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津劝业 公告编号:2018-003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6年,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年报业务比较多,暂时无法及时安排本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公司为确保按时披露定期报告,且考虑未来业务经营和转型发展需要,管理层经过审慎研究拟变更2017年度审计机构,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提议董事会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2017年度审计服务费用合计为97万元,同时不再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将上述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提前通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其进行了沟通,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业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 吴卫星、胡咏华
4、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
5、服务领域:审计及鉴证、股份制改制与上市服务、国际会计业务服务、工程造价审核与咨询服务、税务与会计管理咨询。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总部(注册地)设在北京,在武汉、山东、上海、深圳、吉林、江西、重庆等八个省市设立地区业务总部,下辖辽宁、四川、广州、江苏、河南、广西、云南等21家分所,并在香港设有分所;形成了一支以“三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师)为核心的专业团队,目前拥有合伙人近百位,注册会计师超1000人,员工4000余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以其规模和实力,获得会计中介机构各种执业资格,包括H股企业审计资质;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建设部批准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土地咨询A级资质;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的中央企业审计资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常年服务的客户主要有中国华能集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中国出版集团、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船舶工业集团等大型、特大型企业。
公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独立董事仔细审阅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同意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3、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公司法定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工作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
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并同意公司终止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合作关系。本次董事会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须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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