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连锁: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来源:红旗连锁
摘要: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及担保是企业经营中,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发生的,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具有控制权,且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
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及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独立董事签署:逯东 严洪 唐英凯
二�一八 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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