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胜风能: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公告
来源:泰胜风能
摘要: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8-010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8-010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通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岛海工”)近日收到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江苏省财政厅共同发布的文件《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17〕1594号,苏财建〔2017〕295号)》。根据通知,其申报的“基于3-10MW重型海上风能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入选江苏省2017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获得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拨付的专项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已收到现金人民币7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发放主 收到补助 补助金 是否与公 是否 是否具
项目名称 体 的时间 额(现 补助依据 司日常活 收到 有可持
金) 动相关 款项 续性
南通蓝岛海 《关于下达2017年
洋工程有限 江苏省 度省级战略性新兴 已收
公司基于 发展和 人民币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到人
3-10MW重 改革委 2018年1 1000 及项目投资计划的 是 民币 否
型海上风能 员会,江月24日 万元 通知(苏发改高技 700
装备的研发 苏省财 发〔2017〕1594号, 万元
及产业化项 政厅 苏财建〔2017〕295
目 号)》
二、 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C 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次收到的补助款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C 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收到的
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在项目的归属期间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次计入各期损益;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70万元。
3.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
现资金的高效使用。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后续进展情况的披露
截至公告当日,蓝岛海工收到该项补助资金人民币700万元,公司将根据政府资金
划拨情况及时披露后续收款情况。
四、 备查文件
1. 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苏发
改高技发〔2017〕1594号,苏财建〔2017〕295号);
2. 收款凭证;
3. 其它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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