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华仁药业
摘要: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4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4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召集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月8日以董事会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8年1月24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青岛市高科园株洲路187号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周强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名,代表股份488,646,867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49.5532%。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以
下简称“中小投资者”)3人,所持股份合计769,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数的0.078%。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9名,代表股份
396,112,8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169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2,534,0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383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审议的五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
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488,646,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
2、《关于修订
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488,646,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 3、《关于修订
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488,646,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 4、《关于修订
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488,646,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 5、《关于修订
累积投票条款的议案》 同意488,646,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 四、法律意见书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仁药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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