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46:金证股份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1)
来源:金证股份
摘要: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深圳市金证前海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证前海”)向本公司采购平台软件,以及金证前海委托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硬件设备采购的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李结义先生、徐岷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奔球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参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奔球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球金融”)为进一步落实业务发展战略,拟使用自有资金 1 亿元人民币参与投资金帆远航 FOF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李结义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