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华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恩华药业
摘要: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1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1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3日在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恩华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彭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陈冠伟对江苏好欣晴进行增资及江苏好欣晴其他股东股权转让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好欣晴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好欣晴”)的股东陈冠伟以其个人自有资金单方面对江苏好欣晴进行增资1,150万元。同意股东孙家权将其所持有的江苏好欣晴的790万元股权以790万元价格全部转让给李蕴平持有。公司及王秀萍、连欣均声明放弃对江苏好欣晴进行优先增资的权利;公司及陈冠伟、王秀萍、连欣均声明放弃优先受让孙家权转让所持江苏好欣晴全部股权的权利。
此次江苏好欣晴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前后,公司及陈冠伟、李蕴平、王秀萍、孙家权、连欣等股东在江苏好欣晴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的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增资及股权转让前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 增资及股权转让后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恩华药业 2,550.00 51.00% 2,550.00 41.46%
陈冠伟 1,000.00 20.00% 2,150.00 34.96%
孙家权 790.00 15.80% 0.00 0.00%
王秀萍 330.00 6.60% 330.00 5.37%
连欣 330.00 6.60% 330.00 5.37%
李蕴平 0.00 0.00% 790.00 12.84%
合计 5,000.00 100.00% 6,150.00 100.00%
此次江苏好欣晴增资及其股东孙家权所持股权转让后,江苏好欣晴股东陈冠伟、李蕴平、王秀萍及连欣四人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陈冠伟、李蕴平、王秀萍及连欣成为了江苏好欣晴的实际控制人,江苏好欣晴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该议案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询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陈冠伟对江苏好欣晴进行增资及江苏好欣晴其他股东股权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对江苏好欣晴新增资本的优先认缴权及其他股东所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同意公司放弃此次对控股子公司江苏好欣晴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同意放弃对江苏好欣晴股东孙家权及连欣所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该议案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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