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809:豪能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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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在了解详细情况后作出如下认可声明: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
(下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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