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力药业: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公告
来源:佐力药业
摘要: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3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佐力药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3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月1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应参加审议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晓国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和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彭晓国先生因工作调整,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名周城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阅相关资料后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峰药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预期盈利能力,具备偿还负债能力。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佐力百草医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阅相关资料后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佐力百草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草医药”)提供担保,有助于百草医药提升自身盈利能力和水平,符合公司战略需要。百草医药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且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因此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发起设立健康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并对科济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佐力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佐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第3期健康产业并购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月16日
附件:
周城华先生,男,1981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0年1月
至2011年6月在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审计主管职务,2011年7月至2013
年2月任浙江太平洋经贸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3年3月至2015年7月任
商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主管,2015年12月至今任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
计部负责人,2016年5月至今任浙江凯欣医药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周城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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