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来源:龙泉股份
摘要: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
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赵效德先生,因公司管理层工作分工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赵效德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资本运作及公司战略布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决定聘任阎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阎磊先生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道德,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阎磊先生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秘书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此次董事会秘书变更事项。
鉴于董事会聘任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阎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决定聘任翟慎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翟慎琛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1、董事会秘书阎磊先生的联系方式:
电话:0533-4292288
传真:0533-4291123
电子邮箱:longquan_yl@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路333号
2、证券事务代表翟慎琛先生的联系方式:
电话:0533-4292288
传真:0533-4291123
电子邮箱:longquan_zsc@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路333号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附: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阎磊先生:1988年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0年10月至今任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经
理等职。阎磊先生已于2011年7月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
阎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阎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1,912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阎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翟慎琛先生:199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管理学学士。2013年 7 月入职本公司,现任职于公司证券部。翟慎琛先生已于
2015年11月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翟慎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翟慎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翟慎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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