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华科技: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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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837459 证券简称:帝华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四川帝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四川帝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帝华科技 股票代码:837459 信息披露义
证券代码:837459 证券简称:帝华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四川帝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四川帝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帝华科技
股票代码:83745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忠、王亚丽、吴静迪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昭觉寺南路139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协议方式转让
签署日期:2018年1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帝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帝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第三节持股目的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第五节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吴忠、王亚丽、吴静迪
帝华科技、公司 指 四川帝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华
科技”)
吴忠于2018年1月12日通过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四川帝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公司300,000股的权益变动行为。
王亚丽于2018年1月12日通过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四川帝华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900,000股的权益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 指 四川帝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姓名:吴忠;国籍:中国;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的任职情况:
时间 最近五年的工作单 所任职单位主要业务及 是否与所任职单位
位及职务 注册地 存在产权关系
2009年 11 月至四川帝华动力科汽车零部件及节能是
2015年12月5日技有限公司执行 环保产品的开发、生
董事 产及销售;电子产
品、电器、机电设备
的开发、生产及销
售;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法律、行
政法规禁止的项目
除外,法律、行政法
规限制的项目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
其他未列明运输设
备制造;自有房地产
经营活动;注册地: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
术开发区南一路666
号
2015年12月5日四川帝华汽车科 电车制造;汽车零部是
至今 技股份有限公司件及节能环保产品
董事长 的开发、生产及销
售;电子产品、电器、
机电设备的开发、生
产及销售;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法
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项目除外,法律、行
政法规限制的项目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其他未列明运
输设备制造;自有房
地产经营活动;其他
仓储业;其它无需行
政许可或审批的合
法项目;注册地:四
川省成都经济技术
开发区南一路666号
姓名:王亚丽;国籍:中国;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的任职情况: 时间 最近五年的工作单 所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是否与所任职单位 位及职务 及注册地 存在产权关系2009年 11 月至四川帝华动力科 汽车零部件及节能是
2015年12月5日 技有限公司出纳 环保产品的开发、
生产及销售;电子
产品、电器、机电
设备的开发、生产
及销售;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法
律、行政法规禁止
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
目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其他未列明
运输设备制造;自
有房地产经营活
动;注册地:四川
省成都经济技术开
发区南一路666号
2015年12月5日四川帝华汽车科 电车制造;汽车零是
至今 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件及节能环保产
出纳 品的开发、生产及
销售;电子产品、
电器、机电设备的
开发、生产及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法律、行
政法规禁止的项目
除外,法律、行政
法规限制的项目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其他未列明运
输设备制造;自有
房地产经营活动;
其他仓储业;其它
无需行政许可或审
批的合法项目;注
册地:四川省成都
经济技术开发区南
一路666号
姓名:吴静迪;国籍:中国;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的任职情况: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2日本次增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 权
息 股 益
披 股份份 股份数量 占公司 所持股份性 股东持股变变
露 名称种 (股) 总股本 质及性质变 动达到规定动
义 类 比例 动情况 比例的日期方
务 式
人
人 流通受限股
民 份 协
吴 帝华币 29,900,000 74.75% 16,500,000、 2018/1/12 议
忠 科技普 可转让股份 转
通 13,400,000 让
股
人 流通受限股
王 民 份 协
亚 帝华币 6,900,000 17.25% 2,666,667、可 2018/1/12 议
丽 科技普 转让股份 转
通 4,233,333 让
股
人
吴 民 流通受限股
静 帝华币 2,000,000 5.00%份0、可转让 - -
迪 科技普 股份
通 2,000,000
股
三、信息披露人关系介绍
股东王亚丽与吴忠为夫妻关系,股东王亚丽与吴静迪为母子关系,三者构成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上述增加前吴忠、王亚丽及吴静迪共持有公司股份38,80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97.00%。
上述增加后,截止2018年1月12日,吴忠、王亚丽及吴静迪共持有公司股
份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
四、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增加持股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吴忠增加所持有帝华科技流通股合计300,000股,占帝华科技
总股本的0.7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股东意愿自愿增持。
本次权益变动王亚丽增加所持有帝华科技流通股合计900,000股,占帝华科
技总股本的2.2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股东意愿自愿增持。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吴忠于2018年1月12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
增加所持有的帝华科技流通股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
王亚丽于2018年1月12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
式增加所持有的帝华科技流通股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
通过股转系统以协议转让买入股份情况:
增加 增持均 增持股数 增持比例
股东名称 方式 增持期间 价(元/ (股) (%)
股)
吴忠 协议 2018年1月12日 1.65 300,000 0.75
转让
王亚丽 协议 2018年1月12日 1.65 900,000 2.25
转让
合计 1,200,000 3.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上述增加前,吴忠共持有公司股份29,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75%,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4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6,500,000股。王亚丽
共持有公司股份6,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5%,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233,33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666,667股。吴静迪共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0股。
上述增加后,截至2018年1月12日,吴忠共持有公司股份30,2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75.5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7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16,500,000股。王亚丽共持有公司股份7,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0%,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33,33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666,667股。吴静迪共
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转让系吴忠、王亚丽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签订股权协议转让的方式增加所持有帝华科技的流通股,不存在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忠身份证、王亚丽身份证、吴静迪身份证;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一)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电话:028-87488880
(三)联系人:石�F磊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 忠_________(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亚丽_________(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静迪_________(签字)
四川帝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18年1月15日
附表: 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公众公司名称 四川帝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 公众公司所在地成都经济技术开
司 发区
股票简称 帝华科技 股票代码 837459
信息披露义务 吴忠、王亚丽、吴静迪 信息披露义务人 成都市成华区
人名称 住所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公众是■ 是否为挂牌公司是■
公司第一大股否□ 实际控制人 否□
东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继承□
(可多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赠与□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吴 忠:持股数量:29,900,000股 持股比例:74.75%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王亚丽: 持股数量:6,900,000股 持股比例:17.25%
量及占公众公
司已发行股份 吴静迪: 持股数量:2,000,000股 持股比例:5.00%
比例
吴 忠:
变动数量:300,000股 变动比例:0.75%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30,20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75.50%
后,信息披露 王亚丽: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900,000股 变动比例:2.25%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数量:7,80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9.50%
及变动比例 吴静迪: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0.00%
变动后持股数量:2,00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00%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增加时是
否存在侵害挂牌是□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增加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是□ 否■ 不适用□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是□ 否■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 忠_________(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亚丽_________(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静迪_________(签字)
日期: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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