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江铃汽车:2016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7―031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7―031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17

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配事宜公告如

下:

     一、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63,214,000股为基

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6.1元(含税)。

     B股股息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17年6月30日)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1港币=0.8679元人民币折合港币兑

付。

     二、股息所得税事宜

     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

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人民币5.49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6.1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A股非居民企业和A股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B股非居民企业股东实际每10股派现金红利5.49元,B股境内个人股东的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6.1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

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B股境外个人股东未代扣代缴

所得税。

     计算持股期限以股东证券账户为单位,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转让股票时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的股份,每10股补缴税款1.2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股份,每10股需补缴税款0.61元;持股超过1年的股份,不需补缴税款。

     未来B股境内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折算汇率按照前述1港币=0.8679元人

民币计算。

     股东可在办理网络服务身份验证手续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om.cn)查询其缴纳红利所得税涉及的持有期限、股份持有变动记录等明细信息,也可通过拨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热线电话(4008-058-058),咨询红利税政策有关问题。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1、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24日,除息日为2017年7月25日。

     2、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7年7月24日,除息日为2017年7月25日,B

股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27日。

     四、权益分配对象

     1、截止2017年7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2、截止2017年7月27日(最后交易日为2017年7月24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股息将于2017年

7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B股股东股息将于2017年

7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若B股股东

在7月27日办理了“江铃B”转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

领取。

     3、以下A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38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2          08*****613         武汉市机电设备总公司

     六、本次分红派息后,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

     七、其他事项说明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非居民企业的本公司B股股东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

依照税收协定执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咨询机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北大道509号

          咨询电话:0791-85266178;传真:0791-85232839

          联系人:全实、卢国清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8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