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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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大感光”或“公司”)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大感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容大感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4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507.6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72.3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2月1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712088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5,340,631.45元(包含银行利息)。
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
财产品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15,340,631.45元。
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户类别 银行账户 专户内资金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横岗 募集资金专户 4000092829100341967 9,574,149.86
支行
平安银行深圳创业 募集资金专户 15000042295048 5,766,481.59
路支行
合计 15,340,631.45
二、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1、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与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品种为保本型、短期(不超过12个月)银行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该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有保本约定,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4、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5、决策程序
本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
6、实施程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5)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公司履行的程序
2018年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18年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金仁杰 陈�S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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