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20:银江股份关注函
来源:银江股份
摘要:关于对银江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 4号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2018年1月9日直通披露了《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科技集团
关于对银江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 4号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2018年1月9日直通披露了《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科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谷公司”)所拥有的中国智谷富春园区部分房产作为办公用房。我部对上述关联房产购买事项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并做出说明:
1、公告披露,你公司计划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对现有工业房产进行改造、重建或处置,同时拟通过此次交易整体搬迁至中国智谷富春园区,但公司未对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论证,也无具体安排和规划。请你公司明确说明:(1)此次交易和整体搬迁的必要性、合理性,相关决策是否审慎,公司董事是否独立及勤勉尽责,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2)交易完成后公司办公房产持有情况与公司自身经营需要是否匹配,是否存在投资性房地产的经营意图;(3)相关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和现金流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公告披露,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智谷公司相关房产目前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未获得土地房屋产权证,且处于质押状态。(1)请你公司明确说明本次交易的合规性,相关转让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土地政策的规定,是否符合前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要求;(2)请你公司结合相关合同的具体内容,补充说明相关土地和房产在取得、建设、质押、处置过程中是否存在未尽事宜或纠纷、相关风险以及对应权责归属;(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本次转让尚需履行的具体程序,土地房屋产权证预计获得时间及依据。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根据合同约定,本次交易金额为 3.2 亿元,公司将于合同生
效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1亿元,第二个月内再支付1.7亿元,第三个
月内再支付2000万元,获知该房屋可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后一个月
内付清尾款。请你公司结合市场行情、商业惯例以及相关房产和土地的竣工、权属状态等实际情况,明确说明:(1)此次交易价格是否公允;(2)付款条件是否合理、公允,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是否能够充分保障上市公司以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公司2017年12月14日披露《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请你公司补充说明:(1)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目前的进展和使用情况、合规性以及后续安排;(2)前述募集资金是否会用于本次交易,对应保障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请你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第2.1.7条的要求,核查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占
用公司资金、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1月17日前将
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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