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23:浙能电力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浙能电力
摘要: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8-003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8-003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11日在杭州市梅苑宾馆召开现场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董事戴新民、董事王建堂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曹路代为出席并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决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选举孙玮恒为公司董事长,并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决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总经理提名,同意曹路、程光坤、张基标任公司副总经理,曹路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曹路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谢尉扬任公司总工程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决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孙玮恒、曹路、王建堂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孙玮恒为召集人;何大安、韩洪灵、曹路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何大安为召集人;韩洪灵、韩灵丽、曹路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韩洪灵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浙能电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2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情况
孙玮恒先生,1962年生,研究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台州发电厂厂长、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曹路先生,1965年生,研究生,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浙江浙能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曾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程光坤先生,1962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委委员、副书记;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能新疆阿克苏电厂项目筹建处主任、党委副书记,中共浙能新疆阿克苏联合总支部委员会书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
张基标先生,1966年生,大学学历,工程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主任。
谢尉扬先生,1966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总工程师,曾任浙江省电力建设总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能源集团技术中心副主任、常务副主任、党总支书记,浙江省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务副院长、党总支书记。
王建堂先生,1963年生,研究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浙能集团
煤炭及运输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曾任浙能集团煤炭及运输分公司副总经理,浙能集团新疆分公司副总经理、浙能集团新疆准东能源化工公司总经理、浙能集团新疆准东煤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浙能准东煤制气项目筹建处主任。
韩灵丽女士,1963年生,现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浙江省法学会城乡一体
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顾问,曾任浙江财经学院法学院副院长、院长,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
何大安先生,1957年生,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享受
院士待遇),博士生导师,浙江工商大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省有特殊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浙江省经济学会副会长,浙江省社区研究会名誉会长。
韩洪灵先生,1976年生,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浙江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
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EMBA教育中心学
术主任,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学术领军人才及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培养工程,
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会计学会理事、浙江省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专家工作组成员、浙江高校会计学科发展论坛秘书长。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