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和催化: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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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告编号:2018-005 证券代码:872211 证券简称:润和催化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四川润和催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公告编号:2018-005
证券代码:872211 证券简称:润和催化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四川润和催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挂牌及2016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公司,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1年2月22日,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11010856949923XD;执行事务合伙人:顾仁荣、杨剑涛;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2号楼4层;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告编号:2018-005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
此次审计机构聘任工作不会对公司的审计工作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四川润和催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川润和催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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