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来源:洋河股份
摘要: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了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资料。我们审阅了有关文件,并就相关情况向公司和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根据《关于在上市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了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资料。我们审阅了有关文件,并就相关情况向公司和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同意提名王耀先生、钟雨先生、韩锋先生、王凯先生、丛学年先生、周新虎先生、刘化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徐志坚先生、蔡云清女士、季学庆先生、陈同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徐志坚、蔡云清、季学庆、陈同广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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