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施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来源:沃施股份
摘要: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沃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沃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关注到2018年1月8日、1月9日、1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情况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如无特殊说明,本公告采用的释义与《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一致。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7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中海沃邦48.88%的股权,进而控制中海沃邦50.36%的股权。本次重组包括两部分交易:(一)支付现金购买中海沃邦27.20%股权;(二)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购买中海沃邦21.68%的股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2018年1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沃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将通过支付现金122,400万元的方式购买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7.20%的股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8、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公司以下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交易存在因标的公司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下滑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二)拟购买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9月30日。评估机构东洲评估采用资 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中海沃邦 100%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 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7年9月30日,中海沃邦100% 股权的评估值为370,000.00万元,较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60,539.52万元评估增 值309,460.48万元,增值率为511.17%。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 并严格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定,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波动、行业监管等变化,未来盈利达不到评估机构预测的盈利结果,导致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 (三)支付现金购买的中海沃邦27.20%的股权被还原或出售的风险 根据本次重组的交易方案,本次重组包括两个部分:(一)支付现金购买中海沃邦27.20%股权;(二)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购买中海沃邦21.68%的股权。公司已出具承诺“,若届时本公司控制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最终不能达到标的公司控股地位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在合理的期限内还原或出售第一部分交易受让的标的公司27.20%的股权。 虽然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以保证本次重组能够顺利完成,但由于第(二)部分交易存在审批及非各方原因无法实施的风险,若公司最终无法达到标的公司控股地位,公司将根据承诺在合理的期限内还原或出售第(一)部分交易受让的标的公司27.20%的股权。届时,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盈利水平产生重大的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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