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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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歌股份”)于2018年1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5,2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54,806,603.7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483,396.2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1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93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万
元)
1 年产100万台显示器支架及 14,313.91
35万台升降台(桌)项目
2 模具中心升级项目 3,480.02
3 研发、设计中心升级项目 5,186.36
4 补充流动资金 6,068.05
合计 29,048.34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公司拟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额度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
4、投资期限
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预期年
受托机 理财金额起息 资金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到期日化收益
构 (万元)日 来源
率
国泰君国泰君安
证券君柜 闲置
安宁波宝一号 本金保障 2017/ 2018/6
彩虹北 6,500 5.25% 募集
路营业 2017年第型 12/27 /26
385期收 资金
部 益凭证
国泰君国泰君安
证券君柜 闲置
安宁波宝一号 本金保障 2017/ 2018/6
彩虹北 3,500 5.25% 募集
路营业 2017年第型 12/29 /28
409期收 资金
部 益凭证
国泰君国泰君安
证券君柜 闲置
安宁波宝一号 本金保障 2017/ 2018/3
彩虹北 1,000 5.25% 募集
路营业 2017年第型 12/29 /28
410期收 资金
部 益凭证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经过严格评估的投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由于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保本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2)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保本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投资额度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下,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已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乐歌股份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国泰君安对乐歌股份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无异议。相关事项应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4、《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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