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北京君正
摘要: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客观、谨慎、认真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推举刘越女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越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推举刘越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蔡华波 梁云凤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一月八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