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038:华立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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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1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1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月16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有关股东持股意向情况:卢旭球、王堂新承诺自
公司董事会2017年12月4日审议控股股东提议变更公司2017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之后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
所持的公司股份。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112号”《关于核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67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 6,670 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
[2016]14号”文审核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1,670万股A股股票自2017年
1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5,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已发行
的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锁定期 上市流通日
1 谭洪汝 28,500,000 36个月 2020年1月16日
2 谢劭庄 6,000,000 36个月 2020年1月16日
3 卢旭球 5,500,000 12个月 2018年1月16日
4 谢志昆 4,500,000 36个月 2020年1月16日
5 王堂新 4,500,000 12个月 2018年1月16日
6 肖紫君 500,000 36个月 2020年1月16日
7 赵宇彦 500,000 36个月 2020年1月16日
上述限售股股东中,卢旭球、王堂新所持股份的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月16日。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锁定期为36个月,不在本次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8日、2017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7年9月27日,公司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确定以2017年9月27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7名激励对象授予47.3万股限制性股票。2017年11月10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事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完成,实际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了共计45.3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6,670万股增加到6,715.3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45.3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70万股。上述限售股股东中,除肖紫君女士参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外,其他限售股股东均未参与。
除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外,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
生因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综上,卢旭球、王堂新各自所持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限售股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卢旭球、王堂新承诺: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从公司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在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的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上述限售股股份总数的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4、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均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事项。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00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月16日。
3、本次申请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
号 股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量(单位:股) 数量
1 卢旭球 5,500,000 8.19% 5,500,000 0
2 王堂新 4,500,000 6.70% 4,500,000 0
合计 10,000,000 14.89% 10,000,000 0
4、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有关股东持股意向情况说明:
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承诺外,卢旭球、王堂新分别于2017年12月4日以书面方式承诺:自公司董事会2017年12月4日审议控股股东提议变更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之后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的公司股份。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变更公司2017年度高送转预案的公告》(2017-069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 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50,453,000 -10,000,000 40,453,000
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0,453,000 -10,000,000 40,453,000
无限售条件的 A股 16,700,000 10,000,000 26,700,000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6,700,000 10,000,000 26,700,000
股份总额 67,153,000 - 67,153,000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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