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电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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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000823 股票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18-001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
证券代码:000823 股票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18-001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董事会成员,并电话确认;会议于2018年1月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主持,应有9名董事参加表决,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3位监事及董秘参加审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聘任林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聘任林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李业、李映照、沈忆勇就高管聘任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林敏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公司总经理助理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和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林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一月九日
附:林敏先生简历
林敏先生 1975年出生,硕士学位,工程师。历任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
司工程师、营业代表、区域经理、市场部经理,2016年1月起任显示器事业部
总经理助理;现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显示器事业部总经理助理。
林敏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林敏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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