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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振业A: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6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摘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 理性和6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一八年一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        理性和6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一八年一月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振业”、“公司”、“上市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振业A,证券代码:000006)于自2017年9月11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9月25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仍在有序推进中。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以下简称“《停复牌业务备忘录》”)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6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一、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核查

     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11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9月25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

年 9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7号)和2017年9月25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2017-038号)。2017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号)。

     2017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之后,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18日、10月25日、11月1日、11月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号、2017-044号、2017-047号、2017-048号)。     2017年11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1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累计不超过3个月。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号)。     2017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议案》并于2017年11月24日、12月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号、2017-056号)。

     2017年12月7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累计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并于2017年12月15日、12月22日、12月29日及2018年1月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号、2017-061号、2017-062号、

2018-001号)。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在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

     二、继续停牌的合理性核查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论证较为复杂,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公司及相关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尚需进一步沟通、论证,公司预计无法于本次重组停牌期满4个月内披露本次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重组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

     三、6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核查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鉴于本次重组的复杂性,有关各方仍在就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积极磋商、论证。目前公司聘请的各中介机构正在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结合尽职调查进展进一步对方案进行论证与完善,并与相关监管机构就方案的备案、批复等事项积极沟通。

     公司将加快推进上述工作,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26号准则》”)、《停复牌业务备忘录》等规定于2018年3月10日前披露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并在停牌期间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在停牌期满6个月内复牌具有

可行性。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自2017年9月11日停牌以来,

严格按照《重组办法》、《停复牌业务备忘录》等相关规定编制信息披露文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考虑到本次重组的复杂性及相关尽职调查、评估及审计等工作的工作量较大,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相关重组事宜,停牌6个月内复牌具有可行性。本次延期复牌有利于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顺利进行,并能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避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将督促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尽早根据《26 号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满足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后复牌。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6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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