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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88:龙净环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临 2018-003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临 2018-003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8日以

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2018年1月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

会议由董事长林冰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监事参

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以9票赞成、0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

下:

     为适应公司管理现状,公司章程拟作如下修改:

                   修改前                                    修改后

                                               目录第六章、第十条、第七十二条、

                                           第九十六条、第一百零七条第(十五)

                                           项、第六章标题、第一百二十七条、第

                                           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

                                           三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五条去掉“首席执

                                           行官、”字样。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以特别决议通过:                        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产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总额50%的;                            计总资产30%的;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五)股权激励计划;

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

    (六)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  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

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通过的其他事项。

万元以上;

    (七)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30%以上提供的任何担保;

    (八)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50%以上提供的任何担保;

    (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对象

提供的担保;

    (十)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无论金额

多少都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股权激励计划;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

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

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

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八)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八)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等资产运用  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等资产运用

的资金单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  的资金单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

净资产总额30%的事项。                 净资产总额30%的事项。

    对外担保行为:                           对外担保行为:

    1、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1、单笔担保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净资产5%,但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计净资产10%的担保;

资产10%的担保;                            2、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2、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计计算原则,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计算原则,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不超过

产5%,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5000 万元的担保;

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万      3、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元的;                                    计计算原则,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3、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资产的30%的担保。

计计算原则,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决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额不高

资产的30%以下提供的任何担保。       于三千万元且不高于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决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额不高  审计净资产总额5%的关联交易。

于三千万元且不高于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总额5%的关联交易。

    第一百零七条(十)聘任或者解聘      第一百零七条 (十)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和首席执行官的考核  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意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

会会议;                                 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  划、重大投资方案的建议;

有价证券;                                    (三)推进年度投资计划;督促、检查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有价证券;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五)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

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      (六)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

                                           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

                                           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八)决定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

                                           一次经审计之净资产值5%的收购、对外

                                           投资;决定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

                                           次经审计之净资产值5%的资产购买、出

                                           售、租赁、承包,以及单笔金额不超过

                                           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之净资产值 5%的

                                           贷款、资产抵押事项;

                                               (九) 负责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考

                                           核,并负责批准总经理提交的对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的初步考核意见;

                                               (十)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代表 1/10 以上表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代表 1/10 以上表

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 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

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  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

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  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可以提议召开董事

                                           会临时会议,经董事长同意,由董事长

                                           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

                                           会会议。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首席执行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

官、总经理各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

    公司设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总监、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

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副总经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

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人员。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八条首席执行官对董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

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划、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的建议;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制定公司经

    (二)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营计划及年度预算的建议,并向董事会

    (三)决策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      报告工作;

    (四)负责对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高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

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考核;              年度预算;

    (五)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      (三)决策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

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六)决定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  案;

一次经审计之净资产值5%的收购、资产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出售、租赁、承包和对外投资,以及单      (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之净      (七)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资产值5%的贷款、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 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管理与考

事项;                                    核,提交初步考核意见报董事长批准;

    (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八)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职权。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总经理对董事会及首席执行官负  权。

责,行使下列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

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提名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

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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