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溢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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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溢科技 股票代码:0028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王丽娟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香山西街******房 通讯地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溢科技
股票代码:0028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王丽娟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香山西街******房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香山西街******房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8年1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持股目的......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13
附表......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丽娟
公司/金溢科技/上市公司 指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配偶罗
瑞发先生签署离婚协议并约定财产分割方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案,罗瑞发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6,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5.60%)公司股份转至信
息披露义务人名下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姓名(包括曾用名):王丽娟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2301191985********
5、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香山西街******房
6、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香山西街******房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离婚股份分割。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继续增加其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非交易过户办理。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8年1月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罗瑞发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丽娟协
议离婚,并约定相关财产分割方案,罗瑞发拟将其直接持有的6,600,000股公司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0%)分割过户至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下,股份性质为限
售流通股A股。
三、股东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公司股份6,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财产分割协议主要内容
1、罗瑞发名下持有的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94%的股权,离婚后归罗瑞
发所有。
2、罗瑞发名下持有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200,000股股票,离
婚后罗瑞发享有50%,王丽娟享有50%,即各享有6,600,000股。王丽娟所享有
的前述股票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时,在同等条件下,罗瑞发有优先受让权。
本次拟分割股份不存在法律限制转让的情况。
协议双方未对股份表决权的形式存在其他安排,未就罗瑞发在公司拥有权益的其他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的6,600,000股股份,不存在被质押、
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其他相关说明
王丽娟女士签署了《关于持股锁定期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溢科技”、“公司”)的股东,就本人因离婚财产分割而持有的660万股金溢科技股份(以下简称“上述股份”的锁定期及持股和减持意向郑重承诺如下:
一、持股锁定期
自金溢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上述金溢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溢科技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金溢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金溢科技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自金溢科技股票上市六个月内,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则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溢科技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罗瑞发担任金溢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罗瑞发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在罗瑞发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罗瑞发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限制性承诺。
二、减持意向
自本人所持金溢科技股票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每十二月内转让的金溢科技股份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本人所持金溢科技股份数量的25%。本人减持金溢科技股份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金溢科技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金溢科技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金溢科技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金溢科技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如一个月内公开减持股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转让;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金溢科技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本人应分得的现金分红税前金额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金溢科技所有。
如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新股、构成借壳上市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或者相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本人将暂停转让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
若本人将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有权收回本人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在下列期间内本人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二)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人所持上述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还需比照罗瑞发的身份按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5月2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若该实施细则为相关规定所替代,则按所替代的规定执行。
三、约束措施
如本人违反上述持股锁定期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减持金溢科技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金溢科技股份所得归金溢科技所有。
本承诺自承诺人与罗瑞发解除婚姻关系并所涉股份过户登记至承诺人名下后生效。”
声明
本人王丽娟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丽娟
日期:2018年1月5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金溢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55-26624127
3、联系人:冯卓琛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丽娟
日期:2018年1月5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广东省深圳市
称 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金溢科技 股票代码 002869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王丽娟 广东省深圳市
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
式(可多选)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离婚股份分割(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股票种类:金溢科技普通股A股
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 持股数量:0股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0.00%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金溢科技普通股A股
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 变动数量:6,600,000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变动比例:5.60%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 是□ 否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
是□ 否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否□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否□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否□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否□
批准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丽娟
日期: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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