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朗科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18-01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萍乡富海银涛拾号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

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18-01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萍乡富海银涛拾号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7,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50%)的大股东萍乡富海银涛拾号产业发

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1,8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1.51%)。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5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

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萍

乡富海银涛拾号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1,8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1%),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萍乡富海银涛拾号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

东。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萍乡富海银涛拾号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8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50%。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公司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

的股份。

    2、减持目的:自身经营需要。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5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萍乡富海银涛拾号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减持不超过1,812,000股,不超过公司

股本总数的1.51%。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萍乡富海银涛拾号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承诺如下:

    1、本企业承诺锁定期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十二个月限售期届满之日起四十个月内,本企业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按照届时市场价格或者大宗交易双方确定的价格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3、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5%以上时,在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充分履行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

    4、本企业承诺:在本企业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深交所关于实施

 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5、如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萍乡富海银涛拾号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萍乡富海银涛拾号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萍乡富海银涛拾号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4、萍乡富海银涛拾号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萍乡富海银涛拾号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八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