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成药业:关于改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双成药业
摘要: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5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5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变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改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立信审计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上市公司的审计独立性及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对立信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请的审计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1、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时间:2012年03月06日
3、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4、执行事务合伙人: 胡咏华,吴卫星
5、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6、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三、改聘审计机构履行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就改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事项进行了沟通,征得其理解和支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事前审核,经核查,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7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3、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
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更换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提交公
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由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17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
格水平决定审计报酬并签署相关文件。
4、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7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公司改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17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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