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财务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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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审阅了廖运和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同时,我们充分了解了廖运和先生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及身体状况,廖运和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廖运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黄反之、李居全、周康
二O一八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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