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华谊兄弟
摘要: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办法》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谊兄弟国际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1,000 万美
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本次被担保对象华谊兄弟国际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对其享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华谊兄弟国际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华谊兄弟国际有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华谊兄弟国际有限公司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王力群、盛希泰、王超群
二�一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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