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广州天海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发表的独立意见
来源:利君股份
摘要: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收购广州天海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收购广州天海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广州天海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结合自身产品技术创新能力、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公司战略目标,变更募投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广州天海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有利于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在航空航天等军工领域的产业布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同意变更募投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广州天海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并同意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广州天海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王雪 陶学明 谢庆红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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