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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视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摘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真视通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慧红 联系电话:020-38927662转8014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琳 联系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真视通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慧红                  联系电话:020-38927662转8014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琳                    联系电话:0755-2266200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慧红、王常浩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7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17年12月21-27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是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是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不适用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不适用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是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是

部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是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是

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中小企是

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是

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是

司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是

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是

评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是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是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是

(刊载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是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是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是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是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是

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是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走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并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情形                          是

4.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委托理财情形                                   否

5.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是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6.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是

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7.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是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8.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否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是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不适用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募集资金存在委托理财情形的说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10月

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闲置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800

万元,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

    2017年1月1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类

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投资金额3,000万元,起息日为2017年1月10日,到期日为2017

年2月10日,年化收益率为2.5%;2017年1月12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北京银行“稳

健系列人民币40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保本保证收益型,投资金

额为2,500万元,起息日为2017年1月12日,到期日为2017年2月21日,年化收益率

为2.5%。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公司于2017年8月3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的3,833.2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慧红                        王琳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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