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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生态: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园林绿化专业分包合同的公告  

摘要: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8-001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园林绿化专业分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8-001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园林绿化专业分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8年1月2日,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全资子公司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达园林”或“劳务分包人”、“乙方”)发来的与南京明辉建设有限公司荔波分公司(以下简称“发包方”或“甲方”)签署的《园林绿化专业施工分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战略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5)。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明辉建设有限公司荔波分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卢柳方

    成立日期:2017年3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22MA6DUJXEX0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樟江印象15幢二单元15楼3号

    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装配式建筑施工;水电安装、装潢;钢结构房屋、门窗制作、安装;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预制品构件生产、销售;甲级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造价、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发包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发包方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本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背景

    鉴于发包方承揽了荔波樟江旅游景区大、小七孔景区旅游提质升级建设项目,并接受了八达园林对本工程的园林绿化专业施工投标,八达园林承诺确保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环保的前提下,发包方将该项工程的园林绿化专业分包给八达园林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园林绿化专业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专业分包人资质情况

    1、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号码:CYLZ.苏.0057.壹

    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质专业及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壹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2020年3月6日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三)专业分包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荔波樟江旅游景区大、小七孔景区旅游提质升级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荔波县小七孔镇、瑶山乡;

    3、分包范围及内容:园林绿化种植、消防通道两侧边坡覆绿;

    4、工程价款

    1)合同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叁亿元(最终结算价格以审计为准)。

    2)同业主定额计价方式计价(发包方中标时已下浮 10%),工程价款为业

主审计部门审定工程总造价下浮8%。

    3)工程价款已包含八达园林为完成本合同相应项目所有工作内容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以及施工结束后现场清理和其他应支付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费用。

    4)计价依据、人工费调整、材料价格与甲方和业主签订的有效施工合同同步。

    (四)对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1、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时,要取得甲方同意。

    2、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难以履行合同条款,要求撤换时,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7天内撤换,重新委派继任者。

    3、未经同意,乙方擅自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并扣除乙方违约金1万元。

    (五)专业分包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2月31日;正式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实

际开工时间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194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

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六)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合格。

    (七)工期延误

    与甲方和业主签订的有效合同及承诺书同步。

    (八)变更设计

    1、业主有权对乙方承担的工程提出变更设计,乙方按照变更设计组织施工。

    2、乙方提出工程变更时,由乙方提交变更设计相关基础资料,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核后编制变更设计单,上报业主,待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

    3、发生设计变更时,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的

变更图纸及说明。乙方擅自进行的变更,费用和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计价与决算

    1、乙方须在每月21日前将截止本月20日已完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报甲方现

场技术、质量人员审查。甲方工程部门收到现场技术、质量人员签认的已完分项工程项目数量报表后,由技术、物资设备、安质、计划负责现场核实,确认已完分项工程数量无误且达到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资料提交齐全时给予计价,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予计价,并责令乙方返工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待工程全部达质量标准后,重新申报验工计价(注:最终工程量确认以业主审计部门审定为准)。

    2、工程决算

    工程决算与甲方同期进行,乙方需提供完整、有效资料、决算金额以业主审计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

    (十)工程价款支付

    1、工程价款的支付:甲方按业主付给甲方工程款同比例支付给乙方,余款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有效施工合同同步。

    2、如遇本工程业主资金不到位或业主计量款拨付延误,则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应相应顺延,顺延滞后支付的款项不计利息及违约金。

    (十一)保证金

    1、乙方自愿在合同签订后七天内足额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人民币1500万

元,逾期未缴纳属违约。

    2、合同执行期间,若因乙方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则由甲方在该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支付,并对乙方作出同比例处罚。

    (十二)保证金返还

    保证金在乙方所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完工,经甲方验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且办理完决算后14天内无息返还(注:须付清所有农民工工资后返还)。(十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履行总承包合同的义务,组织实施施工管理,对工程的工期、质量总负责。

    2、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控制测量、试验工作,及时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开展设计图纸会审、施工前的交底和培训,协助乙方解决技术难题;收集整理技术档案资料和交工验收。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各项管理目标,下达年、季、月、旬(周)施工计划和材料、设备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和环保等进行监控,对不按要求操作的,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5、甲方及时交付应提供的材料、设备、安全设施,并保证施工需要。

    6、负责验工计价、竣工交验工作。

    7、甲方监督乙方施工的工程范围和工程量。

    8、因乙方投入的人力、物力与施工任务不匹配,现场组织指挥不力等原因造成工程进度滞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违章作业、违法乱纪,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在合同期内无力完成任务;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或监理通报甲方,连续两个月施工进度不满足进度要求;由于业主或监理通报影响甲方声誉;乙方处于自身利益,恶意放弃后续工程施工;不服从项目部管理,而且屡教不改;乙方无力管辖其人员,造成罢工、对甲方项目部围攻、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威胁及对甲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并要求乙方在7天内退出施工现场,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施工现场关系;对现场管理、安全质量、环保、施工进度及内业资料进行检查评比并给予表彰和奖罚。

    10、业主未付工程款前乙方必须对外欠材料款、租用设备款、人工工资等所有外欠款项进行支付,甲方不承担利息等任何财务成本和费用。如有农民工因工资或者材料商因材料款项到劳动局、建设局等政府部门上访讨工资和材料款,或者走法律程序讨要工资和材料款,乙方应立即支付工资及材料款,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声誉及经济损失,并且由甲方对乙方作出同比例处罚。

    (十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1、对本合同专业分包范围的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及现场管理向甲方负责,并全面履行合同范围内甲方对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合同范围内可能存在的与业主方的经济纠纷)。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按甲方要求及乙方承诺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有机具周转料进入施工现场,并满足施工需要。负责编制详细施工方案,报业主和监理批准后实施。

    2、协助完成甲方制定的工程创优目标及措施,确保工程一次创优,杜绝质量事故。

    3、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接受甲方统一调度。乙方进场的施工人员要有从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4、配合甲方现场测量及试验工作,熟悉图纸,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施工组织涉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负责填写自检技术资料(检验批资料),需监理单位签字的相关技术资料由乙方报送监理签字完善后交给甲方的技术部门,申报隐蔽工程检查以及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上报施工计划、报表,遵守甲方项目质量、进度、验工计价等管理办法,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施工过程中,施工资料自行整理、归档,施工结束后提供施工部分相应的整套完整资料至甲方归档)。

    5、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和甲方指派的管理人员的指导、检查。

    6、乙方必须完善所有劳务人员用工合同。按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报酬。

    7、乙方应妥善保管、按操作规程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材料、机具、周转材料、机械设备及其他设施,按规定进行保管、日常维修和保养,发生机械故障时及时报甲方进行维修。接受甲方定期设备状况、周转材料、其他设施使用情况检查,若发现毁损严重、超负荷运转导致设备老化,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

    8、乙方应依法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

    9、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工程向第三方进行分包或转包。

    10、因不可抗力或甲供设备合理故障维修(设备合理故障期每月5天以内)

造成乙方人员停窝工,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11、乙方须遵守业主标准化管理规定,负责所施工区域工地标准化、文明施工的管理布置,满足迎检标准和要求。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迎检工作安排,甲方每次扣除乙方2000-5000元违约金。

    (十五)考核兑现

    1、乙方按合同和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甲方可奖励乙方1万

元,并列入甲方《合格分包方名册》,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有新揽工程任务需要专业分包施工时,可优先安排施工。

    2、全部工程结束后经验收达到样板工程,奖励乙方5000元;出现一般质量

事故,对乙方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除赔偿全部返工损失

外,另对乙方处以5万元的违约金,并收回全部剩余工程,在7天内清退出场,

由甲方另行安排施工队伍,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发生严重打架斗殴、违法乱纪事件,给甲方声誉造成重大影响一次处罚乙方1万元以上的违约金,视情节严重程度,必要时给予清退,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4、因乙方原因发生伤亡事故时,每重伤1人处罚乙方5万元的违约金;每

伤亡1人处罚乙方50万元的违约金,并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乙方的施工、技术责任人及主要人员必须坚持在施工现场,短期离开工地应向甲方请假,一次请假不得多于3天,不按规定请假或长期不在工地者,甲方可根据情况每次扣除乙方1-5万元违约金。

    6、乙方进场劳务人员不得低于合同要求的最少人数,每缺少1人天处以500

元违约金,并按照甲方要求增加劳务资源,以满足合同工期施工需要。

    (十六)仲裁与诉讼

    1、本合同已约定的条款无需仲裁,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有合同未注明的纠纷双方同意提请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发生争议后,除非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成工作成果: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2)本合同所规定的,甲方可解除合同的情况。

    (十七)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违约责任

    双方违反以上任一条款均属违约行为,违约方除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外,可视情节轻重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

    (十九)合同的终止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完毕自行废止。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投资金额约人民币 3 亿元,占公司 2016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

105,352.94万元的比例为28.48%。截至目前,该项目基本完工,具体结算金额

以审计数据为准,预计将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发包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涉及的金额为暂定数,具体金额以实际审计结算为准,存在最终金额与协议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2、本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较大的流动资金;

    3、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园林绿化专业分包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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