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荣医疗:关于变更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尚荣医疗
摘要: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7-095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7-095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变更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容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公司原审计机构四川华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近日,四川华信建议公司更换2017年度审计机构。理由为:四川华信2017年业务量增大,业务人员紧缺,异地执业困难,不能确保按时保质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为此与四川华信进行了沟通,充分理解并采纳四川华信的建议。
鉴于上述情况,为确保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正常进行,经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拟变更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认真调查和了解,提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服务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合伙期限:2012年2月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就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发表意见如下:我们对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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