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45:宝信软件关于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来源:宝信软件
摘要: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遵循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本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2017年12月8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限制性股票计划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自查期间,除以下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买卖日期 买卖方向 数量(股)
1 冯军 2017-06-09 买入 6,300(A股)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经自查后认为,上述人员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入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
息知情人利用与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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