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兴能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再冻结的公告
来源:远兴能源
摘要: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10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再冻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10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再冻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知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再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 解除质押/司 质押/司法 解质/解冻 质权人/司法冻结执行 占其所持
东及一致行动人 法冻结数量 冻结日期 日期 人名称 股份比例
2017年5月 2017年12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
博源集团 公司第一大股东 59,200,000 3日 月27日 民法院 4.48%
2015年12 2017年1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月24日 月28日 呼和浩特分行
博源集团 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00,000 2015年12 2017年1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1%
月24日 月28日 呼和浩特分行
合计 79,200,000 - - - 5.99%
经与博源集团核实,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解除博源集团所持公司股 份5,920万股司法冻结,系案件双方达成和解,被冻结股份已解除冻结;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解除博源集团所持公司股份7,920万股质押冻结,系博源集团在该银行融资,到期后继续办理质押融资,解除质押后再办理质押情况见本公告“二、股东股份再冻结的基本情况”中相关内容。
二、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 解除质押/司 质押/司法 解质/解冻 质权人/司法冻 占其所持 备注
东及一致行动人 法冻结数量 冻结日期 日期 结执行人名称 股份比例
博源集团 公司第一大股东 55,000,000 2017年12 2020年12呼和浩特市中 4.16% 质押后司
月27日 月26日 级人民法院 法冻结
2017年12 至办理解除中信银行股份
博源集团 公司第一大股东 79,200,000月28日 质押登记之有限公司呼和 5.99% 质押冻结
日止 浩特分行
合计 134,200,000 - - - 10.15% -
截止公告发出前博源集团未接到上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及债权人的告知函,未知司法冻结的具体原因。
上述博源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不会造成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28日,博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2,491,99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3.34%,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稷弘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300,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博源集团和中稷弘立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54,792,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5%;博源集团和中稷弘立累计冻结(质
押、司法)持有的公司股份1,353,091,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5%。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法院解除冻结的执行裁定书;
3、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登记证明。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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