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独立董事关于改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南大光电
摘要: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改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改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改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可以保证公司以后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及与之前年度审计工作的相互衔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改聘公司2017年度审
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吴玲
麻云燕
沈波
方德才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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