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创业: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来源:*ST广夏
摘要:证券代码:000557 证券简称:西部创业 公告编号:2017-105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
证券代码:000557 证券简称:西部创业 公告编号:2017-105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年6月,因煤炭贸易纠纷,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大
古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大古物流”)被内蒙古能建物产有限公司(简称“能建物产”)诉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要求大古物流支付货款及利息 463.39 万元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详见2017年 11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二、判决情况
2017年12月25日,大古物流收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
民法院邮寄送达的(2017)内0105民初3698号《民事判决书》,
对本案判决如下:
1.被告大古物流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向原告能建
物产支付货款4,290,446.72元及自2015年12月17日起至
实际给付之日止以 4,290,446.72 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2. 驳回原告能建物产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44,413 元由原告能建物产负担 743元,由
被告大古物流负担43,670元。
大古物流将在法院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提起上诉。
三、小额诉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存在小额诉讼1起,具体情
况如下:
2016年11月,因清算责任纠纷,平罗县兴平碳素制品
有限公司将本公司及宁夏万得活性炭有限公司(简称“万得公司”)诉至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本公司及万得公司对宁夏广夏万得活性炭有限公司应清偿平罗县兴平碳素制品有限公司的 133,974.88 元货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诉讼费用。2017年7月3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宁 0106 民初 55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及万得公司对宁夏广夏万得活性炭有限公司应清偿平罗县兴平碳素制品有限公司的货款 133,974.88 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用2,979元,由本公司及万得公司负担。本公司不服判决,于 2017年 7月上诉至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11月29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宁01民终2230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宁夏广夏万得活性炭有限公司由本公司及万得公司于1998年共同投资设立,本公司持股51%。2004年4月,宁夏
广夏万得活性炭有限公司与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将其资产及负债作价转让给了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广夏万得活性炭有限公司亦于2010年7月29日被吊销营业执照。2012年9月28日,本公司执行银川中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将包括宁夏广夏万得活性炭有限公司在内的 22 家公司股权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打包拍卖给了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详见2012年9月22日、10月10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关于执行
进行资产拍卖的公告》、《资产拍卖进展情况公告》)。
四、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大古物流为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因诉讼涉及的货款本金已在大古物流以前年度“应付账款”中反映,故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的仅为诉讼涉及的货款利息及诉讼费用,平罗县兴平碳素制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清算责任纠纷也将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受理案件通知书
3.传票
4.《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