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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桑达A: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7�D094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7�D094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剑主持,表决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提案

     选举周剑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曲惠民董事、韦海东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及信息披露委员会成员的提案

     选举周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惠民、韦海东、汪军民、江小军、宋晓风、吴海为该委员会委员;

     选举宋晓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剑、江小军为该委员会委员;

     选举汪军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江小军、宋晓风为该委员会委员;

     选举周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主任委员,吴海、汪军民、徐效臣、赵泉勇、钟彦为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徐效臣担任公司总经理,李伟民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何兵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赵泉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吴建华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钟彦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人员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同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相关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提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李红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同步。李红梅女士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12月 28日

附简历:

     徐效臣  男,1962年1月出生,在职研究生,会计师。历任电子

部河南七六�厂会计,深圳晨光电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桑达电子总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代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徐效臣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伟民  男,1966年5月出生,EMBA毕业,助理经济师。历

任电子部驻深圳办事处办公室秘书,深圳桑达电子总公司办公室秘书,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部经理助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桑达龙金商业机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桑达凯实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桑达商用机器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深圳桑达商用机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桑达汇通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伟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兵  男,1969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历任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兼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技术专家。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兼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何兵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1,533,86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泉勇  男,1977年1月出生,大学文化,硕士学位,高级会

计师。历任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兼珠海南方软件园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原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深圳桑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赵泉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建华  男,1965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历任北京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法律事务处法律顾问,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部经理,天津渤海证券有限公司资深律师、法律事务部经理,渤海证券上海总部副总经理,深圳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无锡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

     吴建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钟彦  女,1983年10月出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武汉

大学,双学士学位,国际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会士及香港特许秘书公会会士。历任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助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钟彦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红梅  女,1975年11月出生,硕士学位。历任深圳市桑达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现任本公司证券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

     李红梅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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