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合科技: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来源:赢合科技
摘要:1 证券代码: 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 2017-122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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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 2017-122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召
开了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本计划”)。 2017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017 年 11 月 27 日
3、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17.05 元/股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73 人, 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488.5 万股。
具体分配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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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股)
占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比例
占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
林兆伟 董事 150,000 3.07% 0.05%
严海宏 董事 130,000 2.66% 0.04%
王晋 董事、董事
会秘书 150,000 3.07% 0.05%
谢霞 财务总监 300,000 6.14% 0.10%
马雄伟 副总裁 150,000 3.07% 0.05%
于建忠 副总裁 200,000 4.09% 0.06%
核心管理和技术(业务)骨
干(67 人) 3,805,000 77.89% 1.23%
合计 73 人 4,885,000 100.00% 1.58%
注: (1)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
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
记之日起 12 个月、 24 个月和 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按本
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计划的原则回购注销。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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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
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 24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
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 36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
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 48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
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 24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
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 36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6、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7-2019 年的三个会计年
度, 分年度对公司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
公司净利润增长值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指标
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限制性股票激励影响后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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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作为计算依据。
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
201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
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4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
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60%
本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
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
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60%
(2)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
度=个人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S、 A、 B、 C、 D 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
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评价 S A B C D
个人系数 100% 100% 100% 7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
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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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17
年 11 月 27 日为授予日。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39.5 万股,因而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73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488.5 万股, 约占目前
公司股本总额 309,905,670 股的 1.58%。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17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与公司 2017 年
10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布的《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三、 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7]48400011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
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公司实际认购对象为 73 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488.5 万股。截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止, 公司已收到 73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
83,289,25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4,885,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 78,404,250.00 元。
同时注意到,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309,905,670.00 元,股本
人民币 309,905,670.00 元,根据 2017 年 8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实际情况,公司以总股本 123,962,268.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
至 309,905,670.00 股。截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
民币 314,790,670.00 元,股本 314,790,670.00 元。
四、 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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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27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 月 2 日。
五、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
条件股份 169,960,421 54.84 4,885,000 174,845,421 55.54
二、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139,945,249 45.16 - 139,945,249 44.46
三、股份总
数 309,905,670 100.00 4,885,000 314,790,670 100.00
注: 因四舍五入原因,本表中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最终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 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 314,790,670 股摊薄计算, 2016 年
度每股收益为 0.3935 元。
七、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09,905,670 股增加至
314,790,670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但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维东先生和许小菊女士,其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146,359,7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2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
予完成后, 王维东先生和许小菊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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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例变更为 46.49%,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
况
经核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严海宏先生,董事林兆伟先生,董事、董
事会秘书王晋先生,财务总监谢霞女士,副总裁马雄伟先生,副总裁于建忠先生
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九、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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