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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6:*ST一重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ST一重 公告编号:2017-050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ST一重        公告编号:2017-050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 IPO 募投项目――大型石化容器及百万千瓦级核电一

回路主设备制造项目(以下简称核电石化项目或项目),现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行。该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128,790万元,实际使用114,340.45万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965.65万元,利息收入6,969.06万元,合计15,934.71万元。公司拟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变更,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利息收入共计 15,934.71 万元用于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大连加氢反应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氢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核电石化项目于2007年11月2日,经大连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批准备案立项(大发改工函〔2007〕222号)。2008年12

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该项目2008年度的投资计

划(发改投资〔2008〕3367号)。项目实施主体为加氢公司。

      核电石化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28,790 万元,其中铺底

流动资金20,790万元。

      2.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11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4,340.45

万元。完成了三号联合厂房工程建设。完成了数控立式6轴内孔

拉床、数控6轴平面钻床、数控卧式三轴深孔钻床、真空电子束

焊机、TIG焊机、数控工作台移动式动梁龙门镗铣、数控卧式车

床、双梁桥式起重机、热处理炉等452台机械加工、焊接、起重

运输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项目投入运营后,再投入募集资金20,790万元,作为铺底流动资金。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氢公司加强建安工程和设备投资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适当压缩设备购置规模,同时通过招标比价降低土建工程的合同额。

      鉴于项目已基本结束并投入生产,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965.65万元及募集资金利息6,969.0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79号),公司于2010年1月29日至2010年2月1日采取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20亿股,每股发行价5.7元,募集资金总额1,1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9,788.1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20,211.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2月4日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以及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019 号)。

      2. 截止 2017年 12月 1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76,139.12万元,尚未使用的对应项目募集资金余额15,947.48

万元,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8,514.61万元(本数据尚未

经2017年度专项审计)。其中,核电石化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114,340.4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4,449.55万元,利息

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6,969.06万元。

      3.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11日募集资金情况

序号                            项      目                            金额(万元)

一   募集资金净额                                                      1,120,211.9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454,467.05

 1   大型石化容器及百万千瓦级核电一回路主设备制造项目                   92,817.93

 2   建设铸锻钢基地及大型铸锻件自主化改造项目                          205,359.52

 3   中国一重滨海制造基地项目                                          156,289.60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1,672.07

 1   大型石化容器及百万千瓦级核电一回路主设备制造项目                   21,522.52

 2   建设铸锻钢基地及大型铸锻件自主化改造项目                              149.55

 3   中国一重滨海制造基地项目                                                0.00

四   补充流动资金(募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和超募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28,125.34

五   经董事会批准并予以公告置换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12个月内需归          0.00

      还

六   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8,514.61

七   利息置换补充流动资金                                                6,065.50

八   募集资金余额                                                        15,947.48

七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4,462.09

     四、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拟投入   实际投入金   应付未付   节余募集   利息收入   拟变更金

 项目名称     募集        额         金额       资金     及手续费       额

                资金                                           净额

大型石化容

器及百万千

瓦级核电一  128,790  114,340.45   5,483.90    8,965.65    6,969.06  15,934.71

回路主设备

制造项目

    注:应付未付金额为大型石化容器及百万千瓦级核电一回路主设备制造项目应付未付设备、工程款等。

      五、变更后的资金用途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加氢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开展。

      以上情况已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监事会,并已就此取得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代表人同意。

      六、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鉴于项目已基本结束并投入生产,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利息收入共计15,934.7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八、公司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

     国泰君安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本次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部分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为实现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的效益最大化而作出的合理安排决定,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国泰君安对公司本次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方案无异议,该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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