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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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7-038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7-038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
20 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上午10:30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康宝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
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业务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经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注销博林特俄罗斯有限公司及博林特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谷云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谷云松先生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
东继续无偿向公司提供智能磨削机器人系列技术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1月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鉴于控股股东免费提供给公司独家使用三年(2015 年~2017 年)的智能磨
削机器人系列技术即将到期。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公司盈利能力,经双方协商,将智能磨削机器人系列技术继续免费提供给公司独家使用,使用期限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公司董事康宝华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继续无偿向公司提供智能磨削机器人系列技术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
止购买控股股东所持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根据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的整体战略布局,考虑到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充分的商议,拟终止购买控股股东所持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董事康宝华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购买控股股东所持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8年1月12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谷云松先生简历
谷云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2月出生,1998年9
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谷云松先生于1994年9月至1998年7月在沈阳航空工
业学院学习;1998年9月至2000年8月,先后在沈阳房天股份有限公司和沈阳
东芝电梯公司担任设计员职务;2000年9月进入沈阳远大集团工作;2001年9
月进入沈阳博林特电梯公司工作;历任设计员、主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研究院院长等职务。先后主持开发的重载公交型扶梯及卓悦系列电梯,获得辽宁省优秀新产品二等奖和三等奖等荣誉。现为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务技术总监、副总经理。
谷云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谷云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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